公辦都更
目前台北市有幾各都更案成功過關??
目前台北市有幾各都更案成功過關??還是喊爽的??一般申請都更實際層面上要多久?法定層面上
要多久?
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的資料自87年都市更新條例立法到98年7月底為止
台北市共受理申請更新事業概要案件計392件
概要總核准計331件
後續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184件
其中92件經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經本府核定實施84件概要的部份可以略去不看因為90%是空炮彈至於一般申請的時間
政府目前不敢公布
像是台北市第一個都市更新概要
就是松山路那個案子
民國89年11月辦第一次公聽會
今年已經是98年12月底
到現在還沒有拆法定層面上
台北市目前的作業管考時間如下申請都市更新審議之案件
應依規定檢具完整圖說及文件
送本市都市更新處(以下簡稱更新處)
更新處於確認相關圖說及文件齊備後
除特殊狀況者
作業時程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核准更新事業概要:申請人擬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申請
更新處自收件日起20日內完成報府核定。
(二)辦理公告公開展覽:實施者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申請
更新處自收件日起29日內完成公告。
(三)辦理公辦公聽會:更新處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公展期間內舉辦公辦公聽會完竣
並於公展期滿後7日內彙整相關陳情意見及會議紀錄
函送實施者研處參考
並副知相關機關。
(四)召開幹事會審查:實施者針對相關陳情意見及會議紀錄納入計畫書並作回應後
檢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審查
更新處自收件日起15日內召開幹事會審查。
(五)召開委員會審議:實施者依幹事會議結論修正並檢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審議
更新處自收件日起35日內召開委員會審議。
(六)核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實施者依委員會決議事項修正並檢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申請核定
更新處自收件日起20日內完成報府核定。
前項申請核准更新事業概要及辦理公告公開展覽之都市更新審議案件
其所有權人數超過100人以上或含權利變換計畫者
處理時限各加5個工作天;核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都市更新審議案件
須經會簽府內相關單位者
處理時限加7個工作天。
25二、申請都市更新審議之案件
送審圖說及文件不符規定者
由更新處通知限期補正
逾期不補正者
駁回之。
三、須依其他相關法規規定審議之申請案
得納入進行都市更新審議或採聯席審議方式辦理。
四、申請都市更新審議之案件
於當月委員會召開前10日(含)內提案送件者
排入下個月份會議議程。
五、申請都市更新審議之案件
同時依其他法令規定申請建築容積獎勵者
由更新處統一受理後
再會請本府相關單位依規定審查後
將結論併送幹事會討論。
但是看完以後你還是不曉得一共多少時間
因為有很多時間是來回的
如果你自己案件因為修正修改而拖到
那個時間就是變數
如果你的案子像松山路一樣要開二次幹事會 三次委員會 三次專案小組
那麼光是審議時間就要搞死你起碼要8個月以上。
參考資料
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作業相關規範彙編
台北市政府,台北市公車,台北市地圖,台北市電子地圖,台北市國稅局,台北市勞工局,台北市環保局,台北市監理所,台北市教育局,台北市汽車旅館台北市,都市更新,松山路,權利,變換,時間,成功,會議,會議議程,容積獎勵
房契|地價|房東|房屋仲介|租屋|買屋|自用住宅|地契|土地權狀|房貸|房屋稅|坪數|中古屋|交屋|建商|土地買賣|地價稅|建地|法拍屋|購屋|土地稅|建坪|使用面積|土地面積|賣屋|公設|成交價|建設|房屋貸款|預售屋|房價|土地開發|都市更新|
公辦都更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12310228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