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都更
郵局是政府機關嗎?他們是公務員嗎?
郵局算是政府機關嗎?裡面的人是公務員嗎?那麼如果要考郵局工作的話
就是公務員了嗎?那郵差也是公務員嗎?
瑪姬說的沒錯郵局目前是公辦民營事業所以現在招考進去的都跟外面上班沒兩樣薪水更是少到只有2萬多元所以很多人考進去就放棄了你會看見郵局年年招考的原因就在這了郵差當然也不算公務員嚕
參考資料
父親在郵局上班(他是公務員)
雖然我不懂郵政法但郵局確實為國營事業也明文規定書信之寄送一定要由郵局執行(民營好像有某種限制)郵差之正名應為郵務士看你依何種方式考入而論吧公務人員係經過國家考試錄取、派用
據我所知
郵差現在已經不具公務員身份了
因為郵局已經民營化了
雖然還是政府經營
不過目前它的名字叫做『台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所以現在考郵局工作
也不是公務員(郵差當然也不是了)。
郵局是是否為政府機關
所屬人員是否為公務員
是以92年01月01日為基準日。
92年01月01日以前郵局是以交通部郵政總局的型態存在
是交通部的所屬機關
所以屬於政府機關
所屬人員是公務員
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等公務員法規。
92年01月01日起郵局依郵政法第三條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的規定
改制為公營事業機構是國營事業。
92年01月01日以前仍然在交通部郵政總局及其所屬機構任職的人員
在轉調至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現改名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後
仍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其服務年資、薪資、退休、資遣、撫卹、其他福利及勞動條件等事項
依交通部所屬交通(郵政)事業人員有關規定辦理。
92年01月01日起郵局受有薪給之董事長、總經理、監察人及代表公股之董事
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副總經理以下之從業人員
除由交通部郵政總局及其所屬機構現職人員轉調外
不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之規定
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
因此自92年01月01日起郵局自行晉用的人員
均是勞工的身份
不是公務員。
相關法關規:郵政法、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現在考進郵局都不算公務人員了不過郵局的上級單位還是交通部每年還是要上繳給交通部錢我是93年考進的第一批從業人員也就是在我之前考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