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都更

《評論》高雄捷運載客量超低,浪費公帑,為何當初要蓋高雄捷運?

別再本末倒置老是說台北捷運是由政府出資4400億

而高捷是廠商籌資

台北捷運從規劃到設置籌備處最後由立法院通過公營大眾捷運法後而成立台北捷運公司

自始至終就是採用公辦公營模式

由政府出資、政府經營

後續營運盈餘扣除人事管銷後

所有的錢一樣繳交國庫及市府的市庫

正因為是公辦公營所以現階段的營收都要繳庫

反觀高雄捷運

採用的BOT促進民間企業參予公共工程條例

該法本來就是由民間出資多數

且政府股權不大於20%

建造完成後由高雄捷運民間財團股東經營20~35年的時間(即所謂的特許經營)

在特需經營期間內所有賺的錢可都是高捷這些民間財團股東在收錢阿

跟台北捷運性質完全不同

還好意思說北捷是政府出資

搞清楚北捷政府出資

每年盈餘都是政府收錢

和高捷的民間 政府出資

賺錢民間收完全不相同

正所謂錯誤的政策往往比殺死人更可怕

台灣的BOT條例目前並不成熟

當初決定高捷要用BOT模式根本就是錯誤的政策

所政府沒錢了要民間投資

結果呢!現在虧錢了卻要政府出資補助

搞清楚!!目前是特許期間

政府出資補助不是補助高捷ㄟ

而是補給你們這些財團收錢

採用BOT條例賺錢財團收虧錢就應該股東在增資

別在打政府的主意了好嗎?!那都是納稅人的錢

所北捷政府出資4400億

是因為北捷採公辦公營

就算賺錢也是政府收

如果賠錢北捷是公營事業但已進行公司化模式

跟台電一樣是必須自負盈虧

北捷99.9都是官股

目前每年稅末盈餘也都是交給台北市政府、交通部、台北縣政府

不像高捷如果賺錢可是一堆民間大財團在收錢

老是發表說北捷由政府出資4400億

高捷政府沒出錢

少屁好嗎??根本是胡說八道

如果真的為了高雄市民著想

就不應該用BOT模式

由政府負起照顧人民的責任

採公辦公營建立公營公司

再行公司化由公司自負盈虧

如果高捷為公營事業

虧錢時政府出資也不會進入民間財團的口袋!!!
不知您是在哪裡看到說高捷政府沒有出錢= =假如高捷不用BOT而跟北捷用一樣的模式高捷帳面上的虧損會少好幾億

公辦都更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09061109458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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