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味期

租屋以下訂金了~還可以拿回來嗎?

今年7.24晚上我跟家人一起去看租屋...有看到喜歡的了..就下訂金了....然後今天7/28有打給仲介..想說不租了...因為另外看到便宜又大的租屋...可以拿回訂金嗎?還沒簽約唷....
妳好!對妳的遭遇深表同情;然而法律規定一方收受有訂金時

推斷合約成立.又房地產不同於一般商品

買賣租賃均經帶看解說等過程

故而不像電視購物;網路行銷;郵購產品

享有猶豫期或賞味期.所以反悔不租

依法是可以沒收全部訂金的!事已至此

建議兩個辦法:一.趕緊簽約入住

就不會有損失!二.動之以情

曉之以義-運氣好

房仲或許會退還部分給妳. 參考資料 阿川哥現任妙房東租屋中心執行長
你好直接再去找仲介告訴他為什麼不租了然後把訂金拿回來最好請爸媽去會比較好很怕有的仲介死不退錢的
小雯您好:在法律上

口頭上的「承諾」就算是雙方合意了

即使還沒有書面的簽約

一樣是有法律效果的!

訂金的用意

對房東而言

房東收了訂金

房子就要租給您

不能租給別人;仲介在法律上地位是房東的代理人。

對房客而言

您付了訂金就一定要租房子

否則訂金會被沒收。

不過

您還是可以試著去跟仲介說說看

請他把訂金退給您!

如果他願意退是最好的

若他不退您也沒辦法

因為他有理由沒收您的訂金!

希望您能順利的拿回訂金囉~~
基本上大大你只剩...動之以情這個方案了....
候選編號003

小雯都已經講很清楚:想說不租了...因為另外看到便宜又大的租屋...卻還建議小雯趕快搬進去住

這樣還有網友支持他喔?小雯

您不應該給他最佳解答吧

即使003的票數暫時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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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味期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7280436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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