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味期
急--租屋--已簽約付錢但未入住~
請問專業的大大昨天看了一間房間當下覺得不是很喜歡但房仲太厲害了在他的洗腦之下便跟他們簽約了也付了2個月押金和1個月租金經過昨晚想了一晚
覺得還不喜歡那裡合約是從今天生效的但我還沒入住請問我可以要回多少錢呢?是只要給他扣1個月還是2個月呀?(合約上是寫1個月
但租金部份不知道會不會退
因為還沒入租)有沒有像保險一樣
有一段後悔期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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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ble.MsoNormalTable{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首先對您的遭遇深表同情! -- --table.MsoNormalTable{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然而房地產物件
均經帶看現場--不同於郵購;網購;乃至電視購物
依法並無[賞味期]喔!畢竟合約簽訂即有效-而違約的是您呢!建議好生溝通
如果僅扣一個月-那是最好的結果了!
參考資料
阿川哥現任台北市妙房東租屋中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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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代表毀約 brbr房租應該是要的回來 brbr押金會被收走brbr因為是你自己當下要簽約 他並沒有逼你brbr所以押金會被吃brbr考慮清楚 貨比三家 不要別人說甚麼就聽brbr無~言~!!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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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已經簽約ㄌ
br所以你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