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鼎

貞觀政要 (慎終第四十) 1 續 作者:吳兢

貞觀五年

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亦不能常化

假令內安

必有外擾。

當今遠夷率服

百谷豐稔

盜賊不作

內外寧靜。

此非朕一人之力

實由公等共相匡輔。

然安不忘危

治不忘亂

雖知今日無事

亦須思其終始。

常得如此

始是可貴也。

」魏徵對曰:「自古已來

元首股肱不能備具

或時君稱聖

臣即不賢

或遇賢臣

即無聖主。

今陛下明

所以致治。

向若直有賢臣

而君不思化

亦無所益。

天下今雖太平

臣等猶未以為喜

惟願陛下居安思危

孜孜不怠耳!

」 貞觀六年

太宗謂侍臣曰:「自古人君為善者

多不能堅守其事。

漢高祖

泗上一亭長耳

初能拯危誅暴

以成帝業

然更延十數年

縱逸之敗

亦不可保。

何以知之?孝惠為嫡嗣之重

溫恭仁孝

而高帝惑於愛姬之子

欲行廢立

蕭何、韓信功業既高

蕭既妄系

韓亦濫黜

自余功臣黥布之輩懼而不安

至於反逆。

君臣父子之間悖謬若此

豈非難保之明驗也?朕所以不敢恃天下之安

每思危亡以自戒懼

用保其終。

」 貞觀九年

太宗謂公卿曰:「朕端拱無為

四夷鹹服

豈朕一人之所致

實賴諸公之力耳!

當思善始令終

永固鴻業

子子孫孫

遞相輔翼。

使豐功厚利施於來葉

令數百年後讀我國史

鴻勳茂業粲然可觀

豈惟稱隆周、炎漢及建武、永平故事而已哉!

」房玄齡因進曰:「陛下撝挹之志

推功群下

致理升平

本關聖德

臣下何力之有?惟願陛下有始有卒

則天下永賴。

」太宗又曰:「朕觀古先撥亂之主皆年逾四十

惟光武年三十三。

但朕年十八便舉兵

年二十四定天下

年二十九升為天子

此則武勝於古也。

少從戎旅

不暇讀書

貞觀以來

手不釋卷

知風化之本

見政理之源。

行之數年

天下大治而風移俗變

子孝臣忠

此又文過於古也。

昔周、秦以降

戎狄內侵

今戎狄稽顙

皆為臣妾

此又懷遠勝古也。

此三者

朕何德以堪之?既有此功業

何得不善始慎終耶!

」 貞觀十二年

太宗謂侍臣曰:「朕讀書見前王善事

皆力行而不倦

其所任用公輩數人

誠以為賢。

然致理比於三、五之代

猶為不逮

何也?」魏徵對曰:「今四夷賓服

天下無事

誠曠古所未有。

然自古帝王初即位者

皆欲勵精為政

比跡於堯、舜;及其安樂也

則驕奢放逸

莫能終其善。

人臣初見任用者

皆欲匡主濟時

追縱於稷、契;及其富貴也

則思苟全官爵

莫能盡其忠節。

若使君臣常無懈怠

各保其終

則天下無憂不理

自可超邁前古也。

」太宗曰:「誠如卿言。

」 貞觀十三年

魏徵恐太宗不能克終儉約

近歲頗好奢縱

上疏諫曰: 臣觀自古帝王受圖定鼎

皆欲傳之萬代

貽厥孫謀。

故其垂拱巖廊

布政天下。

其語道也

必先淳樸而抑浮華;其論人也

必貴忠良而鄙邪佞;言制度也

則絕奢靡而崇儉約;談物產也

則重谷帛而賤珍奇。

然受命之初

皆遵之以成治;稍安之後

多反之而敗俗。

其故何哉?豈不以居萬乘之尊

有四海之富

出言而莫己逆

所為而人必從

公道溺於私情

禮節虧於嗜欲故也?語曰:「非知之難

行之為難;非行之難

終之斯難。

」所言信矣。

伏惟陛下年甫弱冠

大拯橫流

削平區宇

肇開帝業。

貞觀之初

時方克壯

抑損嗜欲

躬行節儉

內外康寧

遂臻至治。

論功則湯、武不足方

語德則堯、舜未為遠。

臣自擢居左右

十有餘年

每侍帷幄

屢奉明旨。

常許仁義之道

守之而不失;儉約之志

終始而不渝。

一言興邦

斯之謂也。

德音在耳

敢忘之乎?而頃年以來

稍乖曩志

敦樸之理

漸不克終。

謹以所聞

列之於左: 陛下貞觀之初

無為無慾

清靜之化

遠被遐荒。

考之於今

其風漸墜

聽言則遠超於上聖

論事則未逾於中主。

何以言之?漢文、晉武俱非上哲

漢文辭千里之馬

晉武焚雉頭之裘。

今則求駿馬於萬里

市珍奇於域外

取怪於道路

見輕於戎狄

此其漸不克終一也。

昔子貢問理人於孔子

孔子曰:「懍乎

若朽索之馭六馬。

」子貢曰:「何其畏哉?」子曰:「不以道導之

則吾仇也

若何其無畏?」故《書》曰:「民惟邦本

本固邦寧。

」為人上者

奈何不敬?陛下貞觀之始

視人如傷

恤其勤勞

愛民猶子

每存簡約

無所營為。

頃年以來

意在奢縱

忽忘卑儉

輕用人力

乃云:「百姓無事則驕逸

勞役則易使。

」自古以來

未有由百姓逸樂而致傾敗者也

何有逆畏其驕逸而故欲勞役者哉?恐非興邦之至言

豈安人之長算?此其漸不克終二也。


臻鼎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012090509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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