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大過

「體罰就記大過」是對的嗎?

最近全國教師會批評

對學生體罰的老師

北市教育局祭出「打一下就記大過」的規定是不合理的。

您認為呢?請大家瀏覽我的知識檔案

就可以知道水準不差

我保證仔細閱讀所有的回答並精挑細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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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一時之間這是對防止體罰最有效的方法

當然這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不能體罰學生就無法教」

如果教師有這樣斯巴達的想法

那時在是抹煞台灣教育界的專業程度了

教育絕對不是有知識就能教育人

教育還需要方法

老師如果那麼好當

那所有人都可以當。

如果處罰「不當教育與體罰」的老師就叫做不合理

那就不應該處罰小孩

兩者都是間接暴力。

所以最的方法是把這些慣用體罰的教師開班再教育。

不遑論體罰的確是一種教育方法

在學習心理學裡較符合行為學派的理念

也就是所謂的「操作制約」:一種學習型態

人們傾向於重覆一種被增強的行為

例如因為獎賞而持續好習慣;或是停止一種被懲罰的行為

例如挨打而停止壞習慣。

但是類似處罰這種負增強的機制原比獎賞這種正增強還要來的複雜

也就是當你在透過負面強化物的給予(例如打罵)

抑制其行為的歷程同時

可能也會產生個體逃避或迴避學習的行為發生

倘若未能察覺又施加體罰

就會造成惡循環

情況反而更為嚴重。

這種現象時常出現在早期社會中

現今社會亦不乏少見

由於失教者的無知

無法察覺受教者的心路歷程

導致二度傷害而不知到自己所犯下的錯誤。

然而

行為學家忽略了心理層面的問題

只注重在行為的改變上面

所以賞罰教育的方法

在改變行為的直接效果上較廣受大眾喜愛與使用

但使用者往往不夠了解賞罰的後遺症

時常拿捏不當而造成長久的心靈傷害。

當然

一般人不是教育的專家

在使用賞罰的背景通常是在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之下

同時也對小孩缺乏耐心與同理心

並且情緒化導致失控。

體罰小孩對你來說可能是一下下的事

可是對小孩的心靈創傷可能會影響一生

心靈創傷難以撫平

有時候你看是無事

其實傷害都只是暫時隱藏到小孩的潛意識中

這都會影響小孩在以後長大的人格發展與社會行為。

時常在坊間聽到許多婆婆媽媽

不假思索就喜愛套用俗諺替打罵教育作口頭宣傳

這實在是很不好的行為

什麼「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

都是需要我們重新去檢視的舊觀念。

體罰教育也是一種以暴治暴

首先你施教者本身就先犯惡行

為什麼我們不敢傷害同年齡的行為不檢者

卻敢於對小孩子惡法相向

就是因為在我們心中沒有把那些行為不檢的小孩子當作一個人那樣去尊重

如果你說你在施暴的同時並不是這樣想的

那就代表你根本沒有仔細想過教育方法的選擇。

我時常很疑惑施以惡行的人怎麼去教育別人

自己本身就做了最不好的示範?體罰是一種方法

方法是不可以帶入情緒的

但是打罵時常又會勾動我們的怒火

反而促使生活中最典型的情緒轉移發生

就是爸爸在公司被炒魷魚

回來數落了媽媽煮的菜不好吃一頓

媽媽看到小孩功課沒寫玩就打小孩

小孩心情不好就揍洋娃娃。

所以你反而把打罵行為教給了小孩。

今天要反對體罰教育的主要原因

就是大部分的人根本不了解體罰教育的後遺症

而且體罰教育也會成為習慣

從以前偶爾打到後來小事情也打

並且產生置入性的刻板印象

完全否定了小孩有獨立思考的發展能力。

大部分施展體罰教育的人時常把小孩當作小大人

殊不知有誰一出生就什麼都一學就會?大部分施展體罰教育的人缺乏人格教育

長那麼大了誰能阻止你的攻擊行為呢?大部分施展體罰教育的人沒有遠見

短視近利只為迎合家長;大部分施展體罰教育的人不經大腦思考

出手還找理由搪塞

被告還臨罰泣涕的說是為學生好!

這就是大部分會施以打罵教育的人。

92年家庭法通過

推廣家庭教育

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許多人做什麼事都學過

就是結婚以後的夫妻生活沒有學過

所以是離婚率逐年升高的原因之一;然後生了小孩的親子生活也沒有學過

所以教起小孩無所適從

到處請教偏方

打罵教育也像病毒一樣在此不斷滋長難以斷絕。

所以千萬不要在對自己或身邊的人姑息這樣的錯誤教育了

要重視小孩的身心兩全

如果人格異常與社會相處能力過差

那麼功課在好與行為在好

都是沒用的。

父母也無權授予教師處罰小孩的權利

這種契約書猶如視孩童為貨物

並且無法律效用

請慣用體罰的教師們不要在天真了

趕快保護自己的權益吧!

打是身體虐待

罵是心理虐待

兩者在家暴法與兒福法都有法律條文規範。

教育他人

請三思而後行吧!

善選方法

尊重別人

就是尊重自己。

參考資料 書籍:人類發展-兒童心理學【桂冠出版】、心理學【學富出版】。

    個人:實踐大學.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學生.致力於兒童心理諮商的領域.反對家暴與體罰教育。


不太合理也時代真的在變了以前被打的多慘也沒人說老師的不對師者難為喔
當然是不合理.這樣真得很讓人擔憂我們的下一代.因為這樣

老師就不會去管那些不好的學生.反正不能打

乾脆讓他自生自滅.像我們這些六年級生

還不是被打大的.
體罰就記大過一只

真的是不太合理

因為有些學生就是皮到沒有辦法用言語溝通的

所以做些適當的體罰

我想是可以被允許的。

且回想我們在幼童的時候

有多少人沒有被父母親體罰過?用言語溝通當然是教育的第一考量

但是適當的體罰

有時候也可以收當相當程度的成效。


我本身是學生.非常反對體罰.體罰是野蠻人在用的手段.我們不是文明人嗎?老師在上課時打學生.根本就是在做不良示範法律上打人就是傷害罪.難道老師就可以犯法嗎?難怪現在的暴力事件這麼多.就是因為有很多老師打學生學生都學起來了.或許有老師會說.不打學生學生會很難管.我覺得一個學生不乖或是不喜歡讀書用打罵教育的話.或許可以得到一個短暫的效果但學生的心中早已將老師殺了千千萬萬刀!!!不喜歡讀書的學生.不管用什麼方法他還是不喜歡讀書阿.不喜歡讀書就去工作阿爲什麼現在的教育不能讓學生選擇自己想走的路而要用體罰這個方法來扼殺每個學生的自由意識呢??
這當然是不合理的時代改變了

現在的孩子真的是父母手心上的寶貝

不會想自己的孩子錯在那裡

只會怪別人

真的會去了解的人我想應該是少之又少了。

我想應該是在開學前先給各家長上課

如果不同意老師的教法就應集中來個”因材施教”。

也是很奇怪!

教育局提出這樣的規定時

沒有經過大腦嗎???但是

如果你是被打學生的家長時

你的如何想呢??
我認為不合理!

台北市教育局的作法完全沒有考慮體罰背後的原因

「打一下就記大過」不符比例原則

嚇阻老師的成份較大。

許多批評教師體罰的學者或官員

大部份有個共同點

就是「沒當過中小學教師」

不了解中小學教室的生態。

教師有其專業

大多數教師抱持著教育愛

應該沒有老師不喜歡看到學生的成長和笑容

但為什麼體罰就是禁絕不了?當老師在教室裡盡心盡力教學

循循善誘

製作教具

改作業

出考卷

聯絡家長...的時候

怎麼很少聽見鼓勵的聲音?但在極少數害群之馬打了學生

卻會引來媒體報導

各界撻伐

好像許多中小學教師不適任一樣

這又是為什麼?我並不認為體罰是對的

我本身贊成適度的處罰

以不會造成學生身心的傷害為前提。

現在教育部的政策在推動友善校園

重點在老師要有輔導技能、要重視性別平等和人權尊嚴等

禁止體罰是其中的一項重點

方向很正確。

但希望主管機關在制定政策時

能多聽聽基層教師的意見

老師又不是在教室裡搞恐怖主義

有需要弄到打一下就記一大過這麼嚴重嗎?
不太合理吧

其實適當的體罰是必要的!!我本身是學生

有些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累阿..
  合不合理

要看從哪個角度去看事情

如果從表面去看

似乎很不合理。

教師體罰就記大過

教師的教育權限未免也太小了吧!

和過去比起來

過去教師打學生恐怕比現在還嚴還重

那為什麼過去可以

現在就不行!

或許體罰學生不是一個最好的教育學生的方式

但只是因為體罰就記大過

是不是太矯枉過正了呢?  但是如果更深一步的探討

為什麼北市教育局要主張「零體罰」

甚至祭出「打一下就記大過」的規定

到底北市教育局的動機是什麼?當然

大部分的家長還是覺得體罰有其必要性。

但是當家長看到自己的寶貝兒子

回到家後屁股紅腫開花

連走路都一拐一拐的。

或是因為被罰青蛙跳

一直到隔天雙腳連走路都沒辦法走 。

這時後的家長

心疼一下就好了

萬一一氣之下

告到媒體

告到教育局

甚至告到法院。

輕者

老師到個歉、賠醫藥費了事。

重者、遭起訴的案例比比皆是。

再加上媒體跨大的報導

和人本文教基金會的努力

將來立法禁止體罰將不是夢想。

  的確

禁止體罰看似是保護學生

但以另一個角度去看

何嘗不是保護老師的一種手段。

現在打開電視

每次一看到關於體罰的新聞

心頭都涼了半截。

每次都因為體罰

家長就告到教育局

告到媒體。

老師、家長、學生沒有一個人是贏家

負出的成本太大了。

而老師只因為體罰

過去體罰都沒事

為什麼現在只是因為體罰

卻惹出了這麼多的事

不管是老師還是學校都負出了龐大的代價。

  況且

由於教育思潮的演進

後現代主義影響了教育思潮。

在許多的教育理論都支持體罰對於小孩子的發展

會有非常不當的影響。

由其是人本主義的興起。

現在重視以學生為本位

而不在是以教師為中心的教育。

體罰決對是對學生有非常不當的影響

否則人本文教基金會也不會那麼努力的去要求政府立法禁止體罰。

  若是以醫學的角度看

現在的小朋友似乎特別脆弱。

可能打一下耳光就會造成耳聾。

或是其它體罰方式而造成其它諸如肌球蛋白症、或是壞血的症狀。

  當然

我不是反對體罰

但是我還是認為

能體罰決對是最後的手段。

不管學生做了什麼天大的錯誤

都不能輕易的體罰學生

就算所有的方法都試過了

仍然要考慮體罰的必要性。

教師不要因為求好心切

反而使自己負出更大的代價。

不體罰除了保護學生

最重要的還是保護老師。


    人本基金會在教改中針對體罰的問題向全國教師挑戰

本來該算是一個值得尊敬的舉動。

在台灣的教育傳統中

體罰無度本來就是一個早就被大家批判的現象

教改的風潮既起

大家當然也樂於見到有人為擔心的家長和無助的學子們來請命;然而

這也不是一個單純的議題

它牽涉到學校和班級的秩序問題

牽涉到家長們望子成龍的心情

牽涉到社會和老師們的觀念

本該是一個由幾個方面共同參與來細緻溝通的話題;不幸的是

人本基金會高舉「禁絕所有體罰」(罵也不可以) 的理念

面對大部份老師贊成「有限度的體罰」時

他們藉著超大的麥克風宣稱「只要贊成體罰就是人格不健全」

造成了幾乎所有老師的反彈;更嚴重的是

他們挾教改的聲勢

派出了群眾到各個學校去「抓體罰」

有些公認的好老師

只要被這些群眾判定為「有罪」

都被他們「移送法辦」

對全國老師的士氣造成了很大的打擊;這個時候

人本基金會似乎完全忘記了他們自己辦森林小學時莫名其妙被司法起訴的事情。

就因為提出了不恰當的理念

使得台灣許多原本對教改多所期待的老師們被變成了邊緣人

而在某些情況下

體罰不當的問題反而變成了一個爭議性的話題;有些一直把學生當布袋打的老師

經過了十年的教改仍然我行我素

卻因為「勇敢的對抗人本基金會」反而得到了一些道德上的認同!

面對這樣的情況

怎麼還要堅持說「理念都沒有錯」? 我相信零體罰政策

若是配套措施得宜是可以保護教師的。

但是前提是體罰與管教的爭議必須釐清

才不會讓老師們動輒得咎。

現在台北市教育局的做法表面上像是在保護教師

但是事實上是推諉責任的官僚做風:長官們說「體罰與管教的介定

應該是老師的專業責任」

想請問局長科長

你們當初通過教育行政高考不是更專業嗎?打一下就記大過無疑的是一種行政暴力

與體罰何異?身為教育行政人員

有這種想法

難怪體罰的文化從來無法有效根除。

教師法規定教師有管教的義務

但是當老師們有如父子騎驢

怎麼做都不對的時候。

昧著良心什麼都不想管只想明哲保身的時候

那麼台灣的教育完了~!!很遺憾的目前台灣就是走向這種情況。

當然我不否認有些教師的專業程度還有待加強

但是我覺得就事論事

不適任的教師和蠻橫的家長學生都可以當成個案來處理

其實社會自有公評。

有人認為教師透過師資培育的漫長過程

應該具有不體罰學生的專業能力;更有人故意忽略當局師資培育的管制不當

遂有「流浪教師這麼多

你做不好就辭職

一堆人排隊等著當老師」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

來否定基層教師的努力。

請各位仔細想想

現職教師全部退場

流浪教師全部進場真的能有效解決體罰問題嗎?教師的專業能力再高

能挽救家庭教育完全失能的個案嗎?請注意就算是專家也不能解決一切問題

就像醫術再好的醫生

也沒有包醫癌症末期的道理。

很可惜這麼淺易的道理

在醫院裡行得通

在學校裡卻行不通。

我想請問那些個強烈主張零體罰的人?你自己有沒有小孩?當你家的乖小孩在學校受到別人家的小孩很嚴重的欺負時

痛揍你的乖小孩時

用盡了人本心理學中五花八門的輔導方式都無效時

你會怎麼處理?你會希望學校的老師怎麼處理?別跟我說依法處理

小孩在法律是沒有行為能力的。

當別人家的小孩很明顯地干擾課堂上的教學活動

也就是干擾你家乖小孩正當的學習權益的時候

用盡了人本心理學中五花八門的輔導方式都無效後

你認為老師該怎麼處理。

您認為教育全是老師的責任

還是應該親師合作雙管齊下?如果您認為是後者

那麼家長在適當的時機

是不是該由法律明訂一些管教責任??話說回來

若不是老師有責任、有良心

誰又有空管教你家的小孩呢?若是老師沒心混吃等死

到時候真正受害的才是自家小孩!
體罰就代表老師不專業嗎 體罰就代表老師落伍嗎 在人本團體、學生團體眼中 總是把體罰擴大化成老師的錯 講得每一位學生都是可以用愛心和耐心來感化的 好像老師體罰就是罪大惡極 我不贊成過度的體罰 但我認為適當的體罰可以協助學生警惕與學習 有它的意義存在 人本只會出張嘴巴..立委只會自以為是..學生當然贊成不體罰.. 可是..若零體罰真的可以讓學生變得比現在更好 那歡迎人本和立委先親自到校園內試教個一年給社會大眾看看效果再說吧!

而不要只是放炮扯老師的後腿..抹社了許多老師用心的努力!


我要來說一下我的高中導師= =... 當有些人老是不做掃地工作時候

幾次他「奇摩子」就不好了 心血來潮之下

午休全班去罰鴨走一圈

走那是沒什麼 我都把我的工作做的很好

最不爽是別人不掃干我屁事 難道硬要說整潔不佳人人有責嗎?那校園不乾淨

要不要全校都去罰好了
同意岐岐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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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華航|台北|新聞|美國|

記大過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508021578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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