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種植綠肥作物的問題?
請問現在種植綠肥作物 政府還有補助和免費提供綠肥種子嗎?
適合各縣市休耕田區種植之正期作綠肥作物種類
第一期作有田菁、太陽麻、紫雲英、埃及三葉草、苕子、大菜、虎爪豆、青皮豆、綠肥大豆及改良場推薦之綠肥作物種類;第二期作有田菁、太陽麻、虎爪豆、青皮豆、綠肥大豆及改良場推薦之綠肥作物種類。
休耕也有給付請參考http://www.afa.gov.tw/peasant_index.asp?CatID=7895年度「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發放輪作獎勵、休耕給付作業程序 一、辦理水旱田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之計算單位
以農戶為單位
總計輪作或休耕面積至公畝
金額至元
整數以下四捨五入。
二、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所需資金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以下簡稱農糧署)籌撥專款
交由所屬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
核撥轄內各地鄉鎮市區農會(或接管農會信用部之金融機關)撥付農民。
三、各鄉鎮市區農會辦理核發現金
應在該會信用部(或接管農會信用部之金融機關)設置「水旱田輪作休耕資金專戶」
將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所匯撥資金悉數存入該專戶。
四、農會代撥款手續費按95年度「輔導辦理水旱田利用調整業務」計畫書所訂定比率計算
以每一鄉鎮市區為基準
每期代發放手續費低於1
000元整者
一律以1
000元計付。
五、輪作獎勵、休耕給付現金填送清冊期限及程序:(一)鄉鎮市區執行小組於休耕屆期結束後
應填造「○縣○鄉鎮市區水旱田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清冊」四份
一份抽存
另三份由鄉鎮市區公所函報縣市政府。
填送清冊期(二)縣市政府(院轄市為建設局)收到後應於5個工作日內審定
並抽存一份
其餘二份函送農糧署所屬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核辦。
六、撥付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作業程序:(一)各區分署每年期應預估轄區內資金需求情形
第一期作於5月至8月
第二期作於9月至12月
於每月20日前提供次月所轄區內資金需求預估數(如附表一)送會計單位
並逕送農糧署備查。
(二)當月若有資金需求
請於需款5日前填造資金需求表(如附表二)送請會計單位依程序辦理請款作業
並逕送農糧署備查。
(三)為瞭解獎勵金撥付情形
請各區分署於每次請款資金撥付完竣後
填造第○次撥付情形表(如附表三)逕送農糧署。
(四)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收到資金後
應將審核相符後之獎勵、給付現金清冊函送承辦農會辦理現金核發事宜
並副知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
(五)承辦農會於接獲審核完畢之清冊及現金後
應於3個工作日內將農戶應領金額轉入農戶設在農會(或接管農會信用部之金融機關)之存款帳戶內
於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清冊或印領清冊加蓋「農會直撥」(或接管農會信用部之金融機關直撥)戳章代替領款人簽章
並公告或通知農戶領款
對於山地鄉農戶
未能在當地農會(或接管農會信用部之金融機關)設立帳戶者
得以支票支付
但須於清冊內登記支票號碼。
發放期間農會須按月填報「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情形表」一份送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備查。
七、發放輪作獎勵、休耕給付現金
應於休耕屆期後儘速辦理核發。
各區分署受理當期作補發之截止日期
第一期作為9月底止
第二期作為翌年1月底止。
八、其他事項:(一)承辦農會第一期作應於10月5日前
第二期作應於翌年2月5日前
將專戶結存資金及孳息解繳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
並填造「○○農會辦理○年○期水旱田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及應付費用明細表」
及附送簽章之○年○期水旱田輪作獎勵、休耕直接給付清冊或印領清冊一份送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
由各區分署彙集後儘速繳還農糧署。
惟結存資金及利息低於300元者
得併次期作結存繳回。
(二)各區分署第一期作應於10月15日前
第二期作應於翌年2月15日前
填造結束統計表、輪作休耕明細表及應付手續費明細表各一份送農糧署。
(三)承辦農會倘有收回輪作休耕獎勵、給付現金
應填造收回情形表一份
連同現金繳交當地區分署或辦事處
由各區分署繳還農糧署。
九、本作業程序於95年度實施
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綠肥種子應洽詢各地農會
參考資料
農糧署網頁
農委會農糧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署稻作查詢系統,農糧署南區分署,農糧署 工作,農糧署中區分署,農糧署全球資訊網,農糧署北區分署,農糧署面試,農糧署臨時人員農糧署,辦事處,綠肥種子,綠肥作物,埃及三葉草,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作物 政府,紫雲英,作物,太陽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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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三葉草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0240085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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