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資政

關於公務人員財產申報問題!

先生是公務員.最近要申報財產.身為妻子的我沒有工作.但是也存了一點錢(包涵定存).是否也要連妻子的存款一起申報呢?因為有點不太想讓老公知道我存了多少私房錢........因為這樣以後他就會跟我計較錢錢.....但是他跟我說若是沒有申報的話

會被罰錢~~是真的嗎?那怎麼辦呢?有什麼可以解決的方法呢?謝謝!!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應申報人有大家熟知的總統副總統及五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官、有給職的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十職等機關首長或一級主管、公立學校校長、依法選舉產生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少將編制軍事單位首長、縣級以上的機關民意代表、法官檢察官及職務所需政府主管人員都在其列。

公職人員的財產除應就到職三個月內申報外

每年應定期申報一次(十二月底前完成申報)

除了不動產、存款、外幣、有價證劵等財產必須申報外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有財產也應一併申報在內。

至於利益迴避法所說的關係人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三條有明確的規範

1.公職人員配偶及共同生活的親屬 。

2.公職人員二等親以內的親屬。

3.公職人員或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4.公職人員的配偶家屬及二等親內親屬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參考資料 http://www.tpc.gov.tw/apsys/pa/pa108show2.cfm?mno=1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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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070783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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